| 關于轉發《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強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管的通知》的通知 |
| [字號:大 中 小] 2023-11-22 閱讀次數:20 |
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建設辦公室、臨沂沂河新區規劃建設局、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行為,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公平競爭的招標投標市場環境,現就強化招標投標活動監管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實招標人招標自主權。招標人對招標過程和結果承擔主體責任。招標投標活動由招標人依法組織,招標人可依法自主選擇招標代理機構,自主選擇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審查方式,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負責澄清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中相關問題,委派熟悉招標項目需求的專業人員作為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鼓勵招標人采用“評定分離”方式招標。 二、嚴格執行強制招標制度。依法經項目審批、核準部門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擬不進行招標的、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擬邀請招標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并履行規定程序;除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商業秘密的外,應當在實施采購前公示具體理由和法律法規依據。 三、規范招標人行為。嚴禁設置投標報名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環節。不得縱容和指使潛在投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就項目招標條件和評標辦法相互溝通、約定;不得向招標代理機構或評標專家指定或暗示特定中標候選人;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投標;不得擅自終止招標;不得采用抽簽、搖號等隨機方式進行資格預審、評標評審或者確定中標人。不得將非獨立立項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發包給總承包之外的單位;同一招標項目有多項投標資質要求的,不得排斥聯合體投標人。招標人選擇信用等級低或者未取得信用等級的,應當向招標監管機構作出書面說明。招標人應依法依規組織招標復審工作,加強對復審報告的審查,將復審報告作為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重要內容進行網上備案,發現違法違規情形及時報告監管部門。 四、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對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在招標前設置招標計劃發布環節,發布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前至少30日,提高招標投標活動透明度。 五、強化電子監管技術手段運用。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應用平臺,實現公共資源交易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異議處理、中標通知書發出、合同簽訂、檔案歸集等“全程網辦”,提升招標投標活動透明度和規范性。完善電子評標系統,大力推廣遠程異地評標。加強招標投標活動電子化監督,積極推行“互聯網+監管”,充分利用電子交易信息大數據,提高交易監管的智能化、精細化水平。 六、建立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體系。開展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為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提供參考,推動招標代理機構提升服務能力。鼓勵行業協會完善招標代理服務標準、行為規范,加強招標代理行業自律建設。 七、實施中標項目班子成員信息動態管理制度。投標人擬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自投標截止日起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在建工程的開始時間為該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工程通過驗收(具備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或工程合同解除之日。 八、嚴格限制項目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招標人應對項目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嚴格審查,施工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除符合可變更情形外一律不得變更,變更后的人員條件不得低于變更前人員要求。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就施工項目經理和項目監理機構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情形設置索賠條款。 九、嚴查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依托實名制系統對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監控,履職時間不符合規定的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按規定納入信用記錄。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就關鍵崗位人員在崗時間不滿足要求的情形設置索賠條款。 十、加大監管力度。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一標一評等方式,將監管重心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全程監管轉變。推動信用信息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合理規范應用,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情節嚴重的列入“黑名單”,依法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十一、依法查處招標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招標代理機構不得代理違法事項;不得與招標人、投標人或專家評委串通,干擾評標活動,操縱中標結果;不得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弄虛作假、明招暗定、向投標人索取不正當利益。將招標代理行為作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重點內容,對檢查中發現招標代理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查處,并按規定納入信用記錄。 十二、依法查處投標人違法違規行為。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有圍標、串標、弄虛作假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招標人有權依法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造成招標人損失的,投標人需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查實存在違法行為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罰,并按規定納入信用記錄。 十三、依法嚴肅查處評標專家違法行為。評標專家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要求;不得在合法的評標勞務費之外額外索取、接受報酬或者其他好處;嚴禁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微信群、QQ群等網絡通訊群組。對評標專家的違法違規行為通報專家庫管理單位、評標專家所在單位和入庫審查單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有關機關。 十四、加強招標投標活動違法違規行為異議、投訴管理。潛在投標人、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開標、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按規定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招標人應在規定期限內答復;對招標人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招標人應暢通投訴、異議受理渠道,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依法依規予以處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告知不予受理理由。
????????????????????????????????????????????????????????????????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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